京港地铁四号线乘客信息系统显示屏(车站运营部分)更新大修项目招标邀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配合北京地铁四号线运营的需要,本公司需对京港地四号线乘客信息系统显示屏(车站运营部分)更新大修项目(项目概况参见附件5)进行招标。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3.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可提供近叁年(2011年至2013年)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内部财务报表;
4.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的诉讼记录,无批量退货记录,并可提供相关资料;
5. 投标人必须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投标人在北京市有合法的服务机构及稳定的技术维护队伍,能够提供长期服务,并需要提交相关承诺书;
7. 投标人需要具备等于或大于本次招标设备数量的供货项目经验,需要提供供货及运行情况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分包、转包、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4年12月29日14:00前,按照附件1的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报名,资格预审文件须装订并密封。通过资格预审并接受邀请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本公司联系人:采购部董女士 (电话:010-88641353,邮件:tian.dong@mtr.bj.cn,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四号线车辆段行政办公楼,邮编 100068)。本项目预计发标、回标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预计施工时间:2015年1月,以上时间会根据项目的进度有所变动。
感谢贵公司对本采购项目的关注,并期待您的积极参与!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9日
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提交文件内容 | 合格条件 | 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中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 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需提供关于核查证件的网站地址及途径的说明文件(格式见附件3)。 |
2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 ---- |
3 | 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财务状况 | 提供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有)或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并可通过招标人财务审核。 | 上市公司:提交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非上市公司:提交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有)或提交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非必要条件)、其他附注财务报表]。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企业经营状况及履约情况承诺书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事故或服务质量问题,无批量退货记录; | 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见附件4)。 |
5 |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及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直接签署招标文件则可不填写此表,但要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 法人参与本项目: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非法人参与本项目:提供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法人及被授权人双方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6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在北京市有合法的服务机构及稳定的技术维护队伍,能够提供长期服务。 | 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显示器生产厂家授权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提供显示屏来源的有效证明; 提供承诺书证明在北京市有合法的服务机构及稳定的技术维护队伍能够提供长期服务,并加盖公章。 |
7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需要具备等于或大于本次招标设备数量的供货项目经验,需要提供供货及运行情况证明。 | 提供以往供货及运行情况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注:1、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资格条件中的任一条(除“核查证件的网站地址及途径的说明文件”一项),其投标将被拒绝。
2、确保以上提交资料的文字清晰、可辨认。
3、除《附件1》中要求提供的文件外,可以另外提供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质文件。
附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文件编号)进行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并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注: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直接签署招标文件则可不填写此表
法人代表姓名:(印刷字体)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印刷字体)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加盖公章):
附件3:文件核查说明
关于核查证件的网站地址及途径的说明文件
相关证件及资质文件 | 核查文件的网站地址及途径 | 其他说明 |
投标人(加盖公章):
附件4:企业经营状况及履约情况承诺书
企业经营状况及履约情况承诺书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事故或服务质量问题。
特此声明。
投标人(加盖公章):
附件5:项目概况
1 针对4号线PIS系统42″显示屏除外壳以外全部更新,不限于显示屏(含驱动器、电源板、遥控接收头等)和相关辅助材料等(显示屏安装施工服务)。
2 卖方负责产品设计、制造、运输、安装施工服务,以及旧屏的拆卸、运输等服务,并满足与既有显示屏外壳的匹配。
3 对既有显示屏外壳进行清洁处理,以保证恢复显示屏外观。
4 对既有显示屏外壳通风孔加装防尘网,防尘网应便于拆卸、维护和更换。
5 4号线各车站运营部分显示屏约469块(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6 显示屏应采用LED背光灯,尺寸为42″,(尺寸以对角线计算),并满足《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信息系统(PIS)应用规范》
7 显示屏应具备自动开关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