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号:T110025
马家堡车辆段、南兆路车辆段和龙背村停车场地面硬化项目采购招标邀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配合北京地铁四号线和大兴线运营的需要,本公司需对北京地铁四号线马家堡车辆段、南兆路车辆段和龙背村停车场地面硬化项目(要求参见附件一)进行招标。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 有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施工单位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 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
5. 有健全的、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具有数量相当,经验丰富的管理及服务人员;
6.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并可提供2008-2010年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
7. 具备良好的服务业绩及商业信誉,无不良的诉讼记录,并可提供相关业绩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1年09月07日前,按照附件二的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报名。通过资格预审并接受邀请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报价。
本公司联系人:采购部吴先生 (电话:010-88641343,邮件:han.wu@mtr.bj.cn,)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四号线车辆段行政办公楼,邮编 100068)。本项目预计发标时间:2011年09月16日。
感谢贵公司对本采购项目的关注,并期待您的积极参与。
顺颂商祺!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2011年08月29日
附件一:
一、公司概况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是由香港地铁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三家股东合资组建。
二、工程范围
本工程位于马家堡车辆段、南兆路车辆段和龙背村停车,进行硬化处理的地面面积共13245㎡,采用C25号砼,厚度100mm或漫水砖。
附件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提交文件内容 | 合格条件 | 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属北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 | 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 | 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 | 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4 | 2008-2010年财务报表 | 提供2008-2010年财务报表 | 2008-2010年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资格条件中的任一条,其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