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号线及大兴线车站房间防静电地板改造
招标公告(三次)
本招标项目四号线及大兴线车站房间防静电地板改造已由北京市财政局 以京财公用指【2015】13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百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招标项目概括:四号线及大兴线全线车站房间防静电地板改造工程 。
2.2 项目投资额: 约510(万元)
2.3 项目实施地点: 四号线及大兴线全线车站机房 。
2.4计划项目工期30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竣工验收之日止。
其中四号线:150日历天;大兴线: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四号线及大兴线全线设置有硫酸钙面层的防静电地板房间,包含设备房间、客服中心、站台监察亭等。其中四号线综控室和与之相连的等候室或站长室已经于2012年改造为陶瓷防静电地板,本次不改造。四号线公安通信机房本次暂不进行改造。
2.6其他:无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证书有效;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只接受经生产厂商授权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申请,或具有以上资质的生产厂商参加投标申请;一个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的防静电地板,只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生产厂商近1年防静电地板销售业绩不少于1000万以上);
(4)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5)近5年内具有轨道交通机房防静电地板施工业绩;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 月10 日至2017 年 8 月1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2号怡和阳光大厦C座1404室,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参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施工合同协议书和生产厂商销售合同(符合本公告第3.1款资格条件的合同);
(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5)授权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 月1 日9 时30 分,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一层会议室(详细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百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角门轨道交通建设管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2号
理有限公司D座 怡和阳光大厦C座1404室
邮 编: 100068 邮 编: 100013
联 系 人: 安工 联 系 人: 唐工
电 话: 010-88646518 电 话: 010-64512608-213
传 真: 010-88646518 传 真: 010-64512607
电子邮件: an.ran@mtr.bj.cn 电子邮件: ccdizb@163.com
网 址: www.36farmacias.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